本期日期 2026年10月25日
宾夕法尼亚州要求为AI生成的广告添加标识
宾夕法尼亚州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为人工智能生成或大幅修改的广告添加标识。不过,The Verge指出,其中的例外规定和多处措辞,仍使适用内容以及落实这一透明度要求的具体条件存在疑问。
法律告知:此内容由人工智能系统生成。 编辑透明度
宾夕法尼亚州的一项法律要求在广告中明确标示人工智能的使用情况。这项义务涵盖多种形式,也适用于经过大幅修改的内容。但根据The Verge发表的分析,例外规定和对误导性的定义,使其适用范围仍存疑问。
据The Verge十月24日发表的文章报道,宾夕法尼亚州州长Josh Shapiro于周四签署了《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eceptive Advertising Act》。这项法律要求对由人工智能生成或经过人工智能大幅修改的广告作出标识。规定涵盖静态图像、视频、音频和文字,标识须采用与广告相同的形式。
The Verge描述的适用范围既包括大企业的广告活动,也包括本地商家的广告。无论广告在何处制作,均须遵守这一要求。因此,该媒体认为,如果广告也计划在宾夕法尼亚州投放,那么在其他地方投放的同一广告中也可能出现这类标识。这是法律适用范围可能带来的结果,并非文章已记录的实际做法。
不过,仅凭法律措辞,仍难以判断这一制度的确切适用范围。The Verge特别指出,“大幅修改”这一概念具有主观性。这一区分至关重要:根据对它的不同解释,人工智能的不同介入方式可能对应不同的义务。因此,仅凭制作流程中使用了AI工具这一点,还不足以确定哪些内容必须添加标识。
法律还为戏仿、讽刺、评论、批评和明显虚构的内容规定了例外。The Verge认为,最后一类内容的界定仍然模糊。该媒体还指出,其中一处措辞似乎将标识义务限定于会使人对产品或服务产生误导性认知的合成内容。因此,这一条件与总体标识义务之间如何衔接,仍有待明确。
从分析角度看,关键不仅在于是否添加标识:这一制度是否清晰易懂,将取决于各类内容的适用标准能否得到一致执行。标识可以告知受众广告使用了AI,但仅靠标识无法解决广告是否具有误导性的问题。目前,这篇文章确认了法律已获签署,并介绍了其主要要求,但无法据此明确其实施时间表、监管方式或已观察到的对广告主的影响。